申报中!2022年福建省节水型高校的申报条件、好处
2022-09-26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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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2022年节水型高校申报工作进行中(福州市、厦门市、莆田市、三明市、泉州市、漳州市、南平市、龙岩市、宁德市),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,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、程序总结如下,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。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:
一、明确建设任务
各地要按照2022年底累计建成35%、2023-2025年每年递增15%的目标,依据《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》(T/CHES32-2019),精心组织辖区内高校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,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(2022年具体任务见附表),力争超额。各高校应积极配合驻地,开展节水型高校申报工作。
二、精心组织建设
各地要紧盯年度任务和次年目标,坚持“建设一批、申报一批、滚动推进”的原则,倡导采取合同节水模式,按照《高校合同节水项目实施导则》(T/CHES33-2019)要求,精心组织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。高校比较集中的福州、厦门、泉州地区可探索开展节水型高校连片示范区建设。
三、做好申报工作
各高校应组织人员对照《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》查缺补漏,积极开展自查工作,准备支撑材料,将申报材料按属地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、水行政主管部门。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管理部门、城市建设管理部门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初审,于每年11月1日前将初审结果及通过初审的“节水型高校”相关材料报省节约用水办公室,对在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中已经通过节水型单位认定的高校,视为通过初审。省节水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核,复核通过的高校认定其为“福建省节水型高校”并予以公告。
已完成“绿色校园”创建工作的高校,要积极申报节水型高校;未完成“绿色校园”创建工作的高校,要将“节水型高校”作为“绿色校园”评选的前置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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